商品房现售公示 商品房预售公示

商品房预售公示

预售许可证编号:2016016
预售项目: 康桥蓝湾
项目座落: 皂果路与康桥路交叉口东南角
开发商信息: 中房集团常德房地产开发公司

预售许可证、预售方案扫描件

商品房预售方案

2016-03-01

项目概况介绍

康桥·蓝湾S-1项目(核准名称)是由 中房集团常德房地产开发 公司开发,整体规模达到 16071 平米,包括 商业、办公 (建筑物类型,如:住宅、商业、配套型公建…)。本次预售的是 S-1 楼栋,共计建筑面积(预测面积) 16262.40平米 ,其中住宅面积 0 平米,套数 0 ,商业面积 603.17 平米,间数 4 ,其他14717.65平米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核准名称):康桥·蓝湾S-1

2、项目坐落:皂果路与康桥路交叉口东南角

3、土地用途:商业办公

4、项目总规模:

     占地面积:2035平米
     建筑面积:16071平米
     其中:商业面积472  平米
     住宅面积  平米
     其他面积:14060  平米
     规划户数:住宅
     分期建设的,分期建设情况如下:
     一期建筑面积:16071平方米
     二期建筑面积:平方米

5、物业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

建筑面积:5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540平方米,位于 1#、2#【号楼】【幢】【座】架空01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 号。

    2)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落实情况

湖南天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具体情况

二、项目进度安排:

 (一)项目总体进度安排

预计建设周期为 2013年2014年,共计 1年时间。各期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为:

1)、一期建设

一期建筑面积: 16071平方米

建设内容: 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水电工程  

本期区域内道路总计:  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绿化面积: 平方米

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 按进度完成

2)、二期建设

(二)本期预售楼栋进度安排

本期申报预售的楼栋为: S-1(规划楼号),具体建设计划为:

开工时间: 2013-12-05

基础完成时间: 2014-04-30

结构封顶时间: 2014-08-28

竣工交付时间: 2016-06-01

配套设施同步交付使用时间: 2016-06-01

截止到  日,预售楼栋现场施工进度为:

三、项目预售计划

(一)开盘方案

暂定开盘时间:

销售机构名称:           销售电话:

(本地注册的销售机构附营业执照,外地注册的销售机构附营业执照、市房管局中介管理科备案证明)

销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销售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经纪人员注册证号/商品房销售员证号

预售方式:

(二)本次预售楼栋的楼盘表及价格表

销售均价:

其中住宅销售均价:

非住宅销售均价:  

(三)预售商品房价格优惠办法

(四)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本期  自留商品房

1)自留房屋基本情况

自留商品房楼号 房号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套数

2)自留商品房的原因及自留商品房公开销售的承诺

(五)拆迁安置情况

本项目共拆迁安置户,其中实行货币补偿户,实物回迁安置户。

四、预售资金监管方案:

按本市有关规定确定预售资金监管相关事项的具体方案

五、商品房质量及其他问题投诉渠道:

购房人投诉房屋质量及其他问题的渠道、方式及投诉处理程序:

向湖南天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或者中房集团常德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7222207

六、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开发企业应当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提供由资质等级为二级且在本市注册的开发企业作为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出具的经公证的担保函,或通过商业保险明确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提交工程质量保险合同或暂保单。

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为:中房集团常德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常德天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按照《商品住宅保修规程》(DB11/641-2009)明确的住宅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及要求,履行保修责任。

七、项目无障碍设施设计要点:

八、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附表)

项目名称 康桥·蓝湾S-1 栋号 S-1
建设单位 中房集团常德房地产开发公司 联系人 汤旭东
电话 13307360962
设计单位 常德市天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如
电话 13508468345
监理单位 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贺茂才
电话 13298610328
工程地址 皂果路与康桥路交叉口东南角 所属(县) 武陵区
总建筑面积 16071㎡ 节能建筑面积
质量监督部门 结构形式 框架
朝向 体型系数










屋面 保温隔热材料种类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保温隔热层厚度(mm) 50mm
主要技术指标
外墙 保温隔热型式 外保温
墙体材料 岩棉板
保温隔热材料种类
保温隔热层厚度(mm) 50mm
主要技术指标
外窗(含) 窗框型材 铝合金
窗玻璃材料
窗玻璃厚度(mm) 外片:8mm 内片:6mm
中空层厚度(mm) 12mm
主要技术指标
窗墙比 东0.36 南0.43 西0.64 北0.46
气密性 三级
遮阳设施类型
遮阳设施主要技术指标
架空或外挑楼板 保温隔热材料种类
保温隔热层厚度(mm)
主要技术指标
地下埋墙 保温隔热材料种类
保温隔热层厚度(mm)
主要技术指标


空调系统形式   中英空调
机组类型 冷源
热源



照度标准(lx)  
功率密度(w/m2)  
可再生能源利用 利用形式
保证率
其它节能措施  
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本建筑的节能率与建筑节能标准比较情况:

房地产开发项目品质和交房标准承诺书

(范本)

各位房屋购买人:
    我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皂果路康桥·蓝湾S-1房地产项目,现S-1栋对外预售,我公司保证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达到如下品质标准:
一、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严格按规划审批容积率2.16和建筑密度≤30%施工建设,不违反规划超面积建设或占用规划公共空间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
二、结构:S-1栋楼房(具体楼栋)采用框剪结构形式,保证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三、用材与工艺:
1、房屋外墙全部采用玻璃幕墙、石材幕墙材料,或米高度以下部分采用材料,其他为材料(如楼栋有差异应分别说明);
2、房屋楼道、门厅、入户大堂等公共部位地面使用大理石铺装;
3、小区公共通道、广场等地面使用混凝土材料浇筑或铺装;
4、房屋门窗及玻璃用材(品种、品牌)中山格兰特LOW-E双银中空玻璃
5、使用各种管线的品牌均为国优品牌, 管径大小严格照设计图纸配置
四、门厅和入户大堂:面积116㎡,高度8.5米
装修情况地面铺设大理石、墙面干挂石材、天棚吊顶(分楼栋说明)。
五、建筑节能:外围护墙采用保温方法;外门窗采用保温方法外遮阳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否使用地下水热泵供暖系统;其他
六、公共用房和空间:
保证向小区全体业主提供如下公共用房:
1、物业用房540(物业公司面积)㎡;
2、业主公共活动用房㎡,其中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基本公共活动用房㎡;
3、其他公共用房㎡;
4、所有房屋架空层不砌封,而是用作休闲、健身、娱乐、绿化、公共停车之用;
5、其他公共空间
七、绿化与景观:
1、严格按园林部门方案施工,突出装饰主义风格;
2、绿地率30%,绿化面积㎡,其中屋顶绿化面积㎡,绿化造价不低于元/㎡.
3、园林小品建筑:亭处、廊榭处、桥处、水景处、雕塑座;
4、乔木主要有桂花、杨梅4种,树径25㎝以上的2株,10㎝以上的6株。
八、安保设施:
监控系统的设置已投,品牌英飞拓
门禁系统的设置已投,品牌捷顺
其他安保设施的设置
九、给排水设施:
供水保障情况20㎡,其中二次供水系统采用变频供水方式,小区高楼层水压达到1.2Mpa,使用材料与管径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管径
排水系统的设计情况同层排水、设专用辅助通气管,施工情况优良,使用材料与管径材料均为国优品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管径
十、交通组织与车位:
进出小区是否分离,人车是否分流,小区内地面是否停车停车,停车位(库)的配比为 ,其中提供公共停车位的个数
十一、露天公共文体设施:
球场个数,分别为球场、球场,球场面积㎡,游泳池的面积㎡,游泳池的水处理情况,其他文体设施的配置具体情况(数量、品牌、质量等)
十二、电梯:
电梯的保障数量(每梯服务多少户)一栋楼四个电梯 ,电梯的品牌康力(按楼栋分别说明)。
十三、供电:
供电的保障程度双电源供电,自备发电设备的装机容量400KW、发电方式自启、设备和设施品牌英国威尔信,是否能满足供水和电梯运行,预埋电缆电线的规格ZRBV2.5m㎡、ZRBV4m㎡,品质湖南金龙
十四、其他服务和商业配套用房:
项目内规划具备就医、就学、就餐、购物及金融等生活配套用房或设施的具体情况
十五、建设施工质量:
保证建设施工程序规范合法,现场质量监督有力,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施工质量力争达到合格等级。
十六、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企业名称湖南天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标准三级,收费及其它情况2.4元/㎡/月
十七、精装修房则对装修风格、用材、工艺等分间详细说明。
十八、其他:.
以上承诺,是对预售商品房套房本身品质和所在的整个房产项目的品质保证,也是对购房人的承诺,我公司将本承诺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附件,为房屋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保证全面兑现承诺。在项目竣工综合(联合)验收时,如有与本承诺不符的,即为违约,我公司向购房人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市房管局及政府其他部门的监督和处罚(处理)。
本承诺书抄送房地产管理部门。